“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挥优势、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难得黄金发展期,是深化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我省审计工作在推动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严肃财经法纪中的作用,推进我省审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2011至2015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密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六大转变,突出六大重点,深化六大统筹,实现六大突破,扭住六大抓手,推进六大建设,奋力开创我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免疫系统”功能。
——六大转变:准确把握审计工作形势,加快推进审计目标由注重发挥防护性作用向发挥建设性作用转变;审计内容由真实合法审计为主向真实合法、效益并重或更加注重效益转变;审计手段由账套式审计向数字化审计转变;审计组织方式由发挥局部作用向发挥审计整体效能转变;审计执法操作由事后监督、自由裁量向过程控制、标准化作业转变;审计管理由单一内控方式向科学化的发展方向转变,着力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六大重点: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法定职责,更加注重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更加注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资金使用绩效;更加注重投资结构和建设项目质量;更加注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情况;更加注重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更加注重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着力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六大统筹:准确把握基层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深化统筹部署工作、统筹整合审计人力资源、统筹审计项目管理、统筹审计信息化建设、统筹审计成果开发运用、统筹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提高审计系统整体效能。
——六大突破:准确把握审计工作规律,努力在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健全跟踪审计制度规范、探索完善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探索审计问责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审计工作转型。
——六大抓手:准确把握审计面临的风险,紧紧抓住审计风险教育、制度机制建设、文明审计、审计公开、廉洁从审、审计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大建设:准确把握审计发展内在需求,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审计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审计文化建设、审计理论建设,全面夯实审计事业发展根基。
按照“六个六”工作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全力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审计监督体系,到2015年力求做到:
审计监督效能明显提升,履行职责更加到位,审计监督层次和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
审计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计机制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审计事业发展路径与审计工作转型相适应;
审计工作透明度明显提升,民主决策在审计工作中得到很好贯彻,“阳光审计”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基本建立;
审计科技含量明显提升,以审计技术规范、审计技术标准、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技术手段为主要内容的审计技术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审计数字化进一步推进;
审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培养出一批审计专家、审计能手、审计骨干,并初步建立起审计领导人才、审计管理人才、审计业务人才三支队伍;
审计社会形象明显提升,审计执行力、公信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党委、人大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和期望,不断把我省审计事业向前推进。
二、审计业务工作
(一)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不断深化对宏观经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和信贷资金投向,促进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民生、社会事业、结构调整的投入力度;关注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关注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和实施效果,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促进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投资和政策优惠,确保宏观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等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规划,加强审计监督,促进规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财政审计。全力推进财政审计工作转型,积极构建湖北财政审计大格局。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坚持“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审计思路,全面提高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围绕省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重点关注省级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题功能区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在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促进预算单位管理不断规范;注重把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的部门决算审签制度,推动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转移支付审计。重点关注转移支付的制度建设、管理流程和使用绩效,注重从完善转移支付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和揭示问题,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促进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转移支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税收征管审计。注重揭露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推动税收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以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更加规范和科学为重点,积极探索审计方式方法,促进完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同时关注市、县政府负债情况,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规范地方财政管理,推动完善地方财政体制。适应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新变化,探索与之相适应的审计工作模式,每年选择部分市、县(市、区),对其管理使用的各类补助资金开展全面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政府投资审计。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投资取向,加大对交通、能源、环保等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坚持并完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制度,抓住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审批程序、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和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问题;突出关注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状况和实际效果,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优化投资结构,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有效拉动经济增长。
——涉农资金审计。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基本耕地保护、农村科技创新等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和绩效情况的审计力度,推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种粮直补等各类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审计力度,促进促进我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会保障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跟踪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救灾救济款物审计力度,注重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促进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和机制;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审计;密切关注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范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和企业改制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三)金融审计。以促进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为目标,认真完成审计署授权和统一组织的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审计。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审计,促进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对地方金融机构五年审计一遍,并逐步形成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操作规范,提高金融审计质量。积极开展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金融政策在扶持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政策、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四)企业审计。以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按照“把握总体、揭露隐患、促进转型、服务发展”的审计思路,监督国有资产安全,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走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路子,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整体效益。以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主体为对象,探索开展国有资本营运效果审计。重点关注重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关注重大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和实施效果,揭示和反映影响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促进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和环境;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的审计监督,推动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目标,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为相关部门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重大经济活动、个人履职情况、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益型,重点检查宏观政策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金分配、项目投资、土地转让、国有资产处置、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府负债等情况。
——拓展审计监督覆盖面,扩大同步审计比重。根据《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省本级在继续开展好省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把市(州)委书记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拓展对省管理的在市(州)部门任职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的组织方式,增加同步审计的比重;各地要结合实际拓展审计面,逐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对象全覆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有关党政部门要建立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深化国有及国有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推动省属企业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
——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扩大任中审计比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资金量大小等,对地方、重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届期轮审制。对未经经济责任审计而离任的领导干部,要实行离任重大经济事项交接制度。逐步前移审计关口,到2015年,全省任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比重达到70%,省本级达到80%。
——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与《规定》相衔接配套的经济责任审计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运行和稳步发展。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规范化,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规范、操作指南、评价标准及相关指标体系,从各个层面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六)资源环境审计。继续加强对土地、矿产、森林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无序开发、低效利用以及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加强生态保护政策和环保资金审计,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完善环保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强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促进国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不到位、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等问题,促进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七)涉外审计。继续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公证审计质量;大力开展涉及环境、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等国外贷援款项目绩效审计,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认真开展对我省驻外机构的审计,促进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围绕政府外债管理情况及涉外相关经济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完善外债管理体制,防范政府偿债风险。探索对我省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及境外分支机构的审计,强化管理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三、审计管理工作
(一)审计计划管理。立足满足不同层次的审计需求,公开征集审计项目计划。在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向各级政府及部门和基层审计机关发出征求审计项目建议函,对相同建议项目优先选择安排,增强省市县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性。依托报纸、电台、网站、广播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备选审计项目,听取社会公民意见,切实提高审计计划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授权审计,试行授权审计项目系统内部招投标,有计划地统筹安排省属单位的授权审计。细化授权审计的立项申报、批复下达、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质量检查等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要求,推行授权审计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审计对象库,总结制定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安排、分类实施,提高审计针对性、有效性。
(二)审计资源管理。继续坚持“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和“一拖N”等多种统筹项目组织方式。对行业性项目、专题项目、地区特色项目实施分类联审。围绕一项资金走向、一个项目流程、一个经济活动等,探索关联审计,从总体上把握资金和项目运行的全过程,提升审计层次。积极探索从内涵上统筹整合审计人力资源,按照不同类型的审计对象和审计项目,根据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实际操作能力及思想状况,确定审计组、主审人、审计成员等要素,实行审计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配置。
(三)审计项目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信息化条件下大型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积极打造现场管理指挥平台,实现对大型审计项目的集中管理和监控。实行审计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对审前调查、现场审计、审计报告、审计审理、审计决定执行、审计资料归档等质量和进度、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审计项目成本预算制度,实行项目后评估制度,以促进实现审计效益最大化。实行审计组组长全程负责制,实行每日碰头制度、总结评议制度、民主讨论制度,减少个人隐瞒审计情况的机率。统一制定全省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工作行为。
(四)审计成果管理。严格落实审计情况互通互用、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审计信息共享平台,畅通审计情况共享渠道。建立审计成果“二次开发”制度,加大审计成果的深度挖掘,加大对宏观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揭示和反映力度,服务宏观管理和决策,促进建立或完善地方财经管理制度,规范财经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利用审计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审计整改系统联动制度、审计整改问责制,定期分类汇总和通报审计整改情况。采取信息专报、审计报告等不同的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组织、纪检监察、检察、发改委、公安、财政以及被审计单位等上报、交流、反馈审计成果,着力推进审计成果在各个层面和领域中广泛利用。积极稳妥地推行审计结果公告,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不同的渠道,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成果,实现审计成果效益最大化。
(五)审计机关管理。加强审计公文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强审计档案、保密管理工作;加强审计信访举报工作,积极发挥信访举报在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反腐倡廉、服务审计一线和实施审计项目中的作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计机关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财务公开。深化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健全机关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创建平安机关。
四、审计法制建设
(一)加强普法教育。认真抓好“六五”普法,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完善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培训考试制度,着力规范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审计业务操作行为、审计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引导审计人员学法用法,做到知法理、明法规、讲法治,严格依法执法。
(二)健全完善审计规章制度体系。以审计准则的施行为契机,适时做好审计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审计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控及聘用中介机构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制定审计业务操作规程,严格界定和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实现审计执法操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审计执法监察制度、审计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审计风险防范指南等制度,积极构建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三)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继续发扬李鸿忠书记倡导的“铁包公、铁算盘、铁手段”精神,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坚决揭露和查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对审计发现的重大疑点问题和案件线索,决不轻易放过,一定要查深查透,起到查处一例、震慑一批、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审计质量控制的各项措施,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执行,以及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反映情况和问题、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评价定性、处理处罚等实行“一条龙”审理,实行差错退回制度,从源头控制审计质量。开展审计项目质量互评、点评。
(五)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快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步伐。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促进社会审计机构公正执业,提高业务质量。
五、审计信息化建设
以建立数字化平台和数据库、建立信息化网络系统为核心,以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审计应用水平为重点,着力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能力。
——基本建成全省审计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审计内网,完善审计专网,逐步充实数据、视频、语音等网络传输应用,保证信息安全,促进信息共享。
——基本建成全省审计数据库。建设全省审计数据中心,建立财政预算执行、地税、农业、企业、社保以及经济责任等审计业务数据库,建设满足联网审计实施系统需要的联网审计数据库、满足审计业务实施系统需要的审计业务数据库、建设满足领导决策支持系统、审计业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机关行政办公管理需要的审计管理数据库,为审计工作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数据基础。
——加大数字化技术在审计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建设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中心,对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人事管理、财物管理、其它事务管理实施流程控制和电子监控,对每一个可能发生风险的环节实施适时监控,及时发现风险,有效实施预警处置。加快构建审计指挥中心,将大屏幕展示系统、审计会商系统、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大型审计项目管理控制系统、短信发布系统等功能进行集成,实现与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应用系统的有效整合,为领导决策、指挥协调、了解工作进度提供实时有效便捷的通道。
——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在县级审计机关中,全面推广夷陵区预算执行联网审计经验,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财政联网审计全覆盖,实现与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等系统网络互联,对全部政府性资金进行实时在线审计。在市州审计机关中,普遍建设“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数据处理室”,通过联网审计平台获取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总预算会计、非税收入、会计核算中心等系统数据,探索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体系。在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在进一步完善与地税税收征管系统联网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动态监测审计系统,逐步实现省厅与财政、发改委、社保等重要行业的联网,实现跨系统、跨行业数据的关联分析、综合分析功能,全程跟踪财政资金运行,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提供技术支撑。认真借鉴国内外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经验,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项目开展信息系统审计,采取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重点验证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分析信息系统存在的缺陷,及时发现系统数据存在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隐患。力争5年内,省厅计算机审计覆盖面达到100%,市州计算机审计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市区计算机审计覆盖面达到70%以上。
——加强审计信息化制度建设和规范建设。在全面总结近年计算机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计算机审计的新情况、新特点,逐步建立完善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理念、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在内的系统评价体系,为计算机审计评价提供科学指南。探索制定省市县三级审计数字化设计、管理、基础、支撑环境、信息安全等标准体系,强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工作能力,逐步建成数字化审计机关。
——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应用的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审计信息“十二五”发展规划,筹措资金,培训人员,组织实施金审工程三期建设。
——进一步加大计算机培训力度。建立、完善脱产轮训、网络培训、审计实训相结合、具有审计特色的培训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审计系统AO认证培训及考试,力争今年全省所有业务人员通过AO认证考试。以自培、自考、自认、自发证的方式,以审计署计算机中级培训大纲为基础,继续组织好全省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审计脚本语言(ASL)、联网审计系统、数据库知识等专项培训,培养一批全省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骨干。
六、审计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的干部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为我省审计事业统筹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撑。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制度,创新形式,完善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探索实行审计干部任职专业资格管理机制,建立新录用公务员、调入人员准入制度、政府雇员制,明确任职专业资格条件,逐步提高干部队伍职业化程度;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把领导班子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能力、对重大事项的洞察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及调查研究的能力;以加强“一把手”队伍建设为重点,科学配备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合理搭配;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建立学习型审计机关作为审计机关的发展战略,树立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优良学风,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逐步提高法律、工程、环境保护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适应我省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提高实际工作水平和能力,强化审计骨干培养,制定培养规划,在五年内打造高素质的领军人才、业务骨干人才、急需专业人才、青年审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科学合理利用外部人才资源,逐步建立起外部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到2015年,全省审计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5%以上(省厅机关研究生学历达25%以上),培养出审计专家30—50名,优秀审计能手达20%以上,50%以上分别通过审计署和省厅组织的计算机中级考试。
——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工作重点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五年内对全省审计人员在计算机、投资、经济责任、财政、金融、企业、外资、农业环保、社保、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等实行全员培训,大幅度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改进培训方式,以网络和案例培训为重点,建立健全以面授培训体系与网络培训体系相结合,以师资体系、教材体系和考试评价体系相配套,具有审计系统特色的干部培训教育体系。
——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审计系统的离退休干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建设“六型”机关为抓手,抓好以党支部为重点的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着力推进审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审计精神,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优良、务实、勤奋、奉献、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建设文明和谐的审计机关。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审计机关都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和办法、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违反审计法律法规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其他各项反腐倡廉规定,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强化对审计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
七、审计宣传与审计科研
坚持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强审计信息分析,提升审计成果层次,把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提高审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
——坚持和完善审计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积极稳妥地对外公开机关党务、行政管理、财务收支、审计依据、审计权力运行、审计结果等,畅通群众实现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增强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重大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
——加强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拓宽审计信息利用渠道,全省上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开发提炼审计信息“精品”和“高端产品”,不断提高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科学的信息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
——进一步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审计宣传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内部协调性。充分发挥审计新闻发言人和综合部门的作用,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增强新闻报道的主动性。重视网络民意,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
——进一步提高《湖北审计简报》、《审计情况专报》、《湖北审计情况通报》和《审计月刊》的质量,办好审计网站,不断扩大我省审计工作在省内外的影响。
——加强审计科研工作。进一步强化审计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方法研究,完善审计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宣传,着力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深入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围绕审计工作中心和审计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提交调查研究报告。
——加强审计学会和内部审计师协会建设,规范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学会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方面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师协会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实现全面转型发展与质量提升。
八、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指导
——实行省厅领导分片联系点制度,加强厅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的联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的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搞好分类指导。
——协调地方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组织并推动地方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促进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及时总结研究审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广新经验;每年根据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研究提出审计指导工作意见。
——加强计划指导,促进整合审计力量。每年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审计重点;按照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精挑细选的原则,适当安排和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参与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
——按照统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改进和加强审计业务授权管理。以整合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效能为目标,科学确定年度授权审计项目计划。加强授权审计项目考核和重点抽查,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加强审计培训,通过举办审计专业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等方式,集中研讨全省性大型审计项目及审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提升审计业务能力。
——每年有计划地安排省厅机关与地方审计机关互派干部到对方任职或参加对方组织的审计项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提高水平,锻炼干部。
——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审计工作情况的采集、研究和综合分析的力度,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加强对地方审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应用的指导,2012年前完成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实施系统的推广应用。
——加强对地方审计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审计风险防范情况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政策制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九、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及厅机关所属单位应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付诸实施,确保本规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