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审计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7-06-06 信息来源: 编辑:admin 审核:审计局 字号:[ ]

  为适应“十三五”时期随州审计工作科学发展需要,全面提高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监督能力和审计管理效能,进一步推进我市审计信息化工作,根据审计署《“十三五”国家审计信息化发展指导意见》(审数据发〔2016〕97号)和《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鄂审综发〔2016〕1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审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随州市审计信息化建设主要以实施“金审工程”为依托,先后开展了“金审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初步建成了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实施有效监督和评价的国家审计信息系统,但与审计工作发展所要求的运用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审计全覆盖目标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在“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改进。

  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提出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并对审计机关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提出具体要求。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提出审计机关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类信息海量累积,各种数据交织关联,审计的对象、客体和载体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为了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技术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十三五”期间,随州审计机关必须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照国家和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审计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用促建、以用促学、以用促培,探索创新审计方式,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利用深度和层次为目标,加强审计队伍信息化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监督能力,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完成“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和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大幅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形成“随州审计云”。

  (三)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在“金审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和应用基础上,以“金审工程”三期规划为核心,衔接并纳入湖北省大数据应用发展计划体系,分期、分批实施,整体推进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信息化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审计信息化的发展水平。

  ——立足审计、注重应用。按照审计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加大“金审工程”各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促进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信息技术在审计业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审计监督中新技术运用的能力。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和资源,挖掘审计业务需求,积累数据资源,通过丰富网络应用,逐步实现各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电子政务之间,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确保安全、提升服务。树立安全保密为先的理念,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实行安全保密设施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审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着力提升大数据审计水平。

  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行业数据库,以及和全市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等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共享,建成审计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构建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评价为重点的电子审计体系,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集中审计分析,建立形成“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作业方式,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建设一个审计大数据中心。依照“审中建、建中审”原则,按照颁布的行业审计数据规划标准,认真规划一批数据,及时做好收集和更新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审计业务实施和审计管理需求的审计大数据中心,为大数据技术应用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电子数据采集、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度,探索数据采集的途径和方法,更多通过政务云平台获取被审计单位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电子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加大数据收集力度,确保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电子数据信息和技术文档。按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规定的标准、方式、要求对收集的相关电子数据信息,统一集中管理。

  ——建设一个大数据审计综合分析平台。按照管用、实用的原则,建设一个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放共享、共性与个性并存的,具有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综合挖掘与展示等功能的审计综合分析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数据领域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建设一套大数据审计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强化对审计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管理、审核、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并完善大数据审计制度规范,建立科学、有效、适应大数据环境下开展审计工作的管理制度。

  ——构建一套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研究大数据环境下开展审计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要求,在大数据审计实践过程中,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对审计资源、审计思路、审计手段、审计方法等带来的变革,逐步探索形成一套整合、协同、高效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

  (二)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监督能力。

  ——积极推进数据式审计。通过云平台深化AO应用,加大对AO数据分析功能的应用力度。运用云存储、云计算技术,充分利用审计大数据中心的信息资源,促进审计目标审细、审实、审到位,有效提升审计质量与效率。

  ——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市审计局要制定联网审计工作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构建本单位基于统一数据规划和专业审计数据库的联网审计系统。要继续完善地税、部门预算执行、住房公积金、地方金融机构、社会保险资金、国土出让金等重点行业数据分析系统联网审计升级改造,建设联网审计系统。通过实施联网审计,真正运用及时采集数据、分析预警、评价揭示、督促整改的审计方式,构建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协同机制,逐步实现与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业务系统联网,提高审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初步实现“预算跟踪”加“联网核查”审计模式,实现审计工作从事后到事中,从静态到动态,从现场到远程的转变。

  ——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审计。以审计“免疫系统”理论为指导,以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为目标,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实践,探索信息系统审计方法。逐步使信息系统审计成为具备信息化背景的重大审计项目的前置环节和必经程序。通过系统内控审计以促进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可靠,通过电子数据审计以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积极推进审计实务方法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审计人员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总结提炼相关的计算机审计方法和应用实例。通过总结编写、征集评选、提炼完善,使功能单一的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化,为计算机审计技术在审计实践中的充分应用提供智力支持和借鉴,使审计经验从完成部分审计目标向完成审计项目总体目标转变。

  (三)创新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数字化,全面提升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管理水平。

  ——积极创建审计机关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建立健全对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资源配置、执行调控、组织管理、审计信息、成果统计、审计整改、审计公告、项目归档、成果利用等全流程管理环节的数字化。把数字化技术应用到机关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改造升级审计管理系统公文管理模块,扩容优化机关事务管理模块,创建具有随州特色的审计管理数字化工作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的高度融合,不断提高审计管理质量和水平。

  ——积极推进审计机关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创新审计业务实施协同方式,提高审计实施的组织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应用以统一决策指导为特征的大项目管理模式。通过审计机关与同类审计项目、同一审计时间、不同审计地域的众多现场审计组的信息交互,实现对大型审计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决策指导。

  ——积极推进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数字化水平。完善数字化审计质量管理系统,落实国家审计准则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取证、审计记录、审计报告编审、审计整改等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的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积极探索创建跟踪审计的信息化管理模式。主动适应新形势,探索创建以跟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审计方式,逐步建立跟踪审计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创建数字化审计指挥系统。结合现场审计作业云的建设和审计管理系统的改造,实现审计机关与派出审计组现场之间各种审计信息实时传递,运用数据可视化、融合通信、决策支持等技术,及时掌握各级审计机关资源分布以及现场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审计专家远程支持、现场审计线索和审计方法共享、现场审计数据存储和处理,为审计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审计能力提供信息支持,不断提高审计决策指挥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推进审计电子政务建设,提升审计政务电子化水平。

  ——继续完善审计网络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家关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完善涉密审计内网建设。按照国家关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依托随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继续完善非涉密审计专网建设,使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审计专网的带宽、可靠性、稳定性都有较大的提高。建设覆盖审计专网全网的统一通信系统,实现全员的语音通话、视频会商、数据文件共享等,满足大范围、大规模审计业务指挥、调度、会商、协作的业务需求。继续完善互联网接入网建设,为审计人员广泛获取各类信息提供重要渠道。按照审计署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托楚天云资源,建设安全可靠、低成本、高效率的“随州审计云”,为审计组织模式和技术方法创新、实现审计全覆盖、提高审计效率和水平提供保障。

  ——建设综合服务支撑系统。充分利用建成的审计视频会商系统,召开视频会议、开展异地审计会商、举办远程培训。

  (五)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金审工程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审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实施和推广审计信息系统国产化。以“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为契机,逐步实施审计管理系统、审计业务信息系统的国产化,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系统的自主信息化装备,提高审计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继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管理中心、统一认证授权系统、安全服务系统等建设,形成对系统整体安全的基础支撑环境和符合金审工程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保障审计业务系统能够稳定、安全运行,防止出现入侵、拒绝服务、信息泄露、越权访问等安全事件,综合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不断修订完善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全面深入查找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防护策略得到全面实施。

  (六)加强审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审计信息化人才基础。

  ——加强大数据审计综合分析团队建设。通过建立大数据审计激励机制和倒逼机制,突出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导向,建立计算机审计人才培养和统筹使用机制,建立计算机审计业务骨干和计算机审计专业领军人才2个层次审计数据综合分析专家团队,为大数据审计提供人才保障。

  ——加大计算机审计技术培训力度。创新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建设模拟审计实验室,组织开展数据分析模拟实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精通审计业务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和专业领军人才。对审计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分层次、分专题教学,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优化审计人员知识结构。

  ——加强计算机审计专业队伍和机构建设。健全审计信息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引进计算机类专业人才,提高计算机专业人才比例,不断改善和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48号、中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通盘构架“十三五”时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推动审计信息化事业健康发展。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要统揽信息化建设全局,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统筹规划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职责。各级审计机关信息化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其他审计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审计业务部门要提出本行业大数据审计业务需求,采集相关审计电子数据,积极推进本行业大数据审计等信息化工作。

  (二)厉行节约,注重应用。严格执行工程进度,合理安排各项投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廉政制度执行,确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完成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加强工程立项、建设、验收和后评价等各项管理。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以用促建”为指导,厉行节约,避免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

  (三)完善制度,倒逼激励。根据审计信息化工作的发展状况,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审计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审计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和共享使用行为。加大对审计信息化工作考核的力度,突出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导向,以“倒逼”机制激励引导我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自觉、主动地推动计算机技术与审计业务的融合。

  (四)加强指导,协调发展。市审计局要继续加强对县(市、区)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审计机关依照规划逐步实现各项目标和任务,切实帮助基层审计机关解决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困难;县(市、区)审计机关要明确目标,主动对接,努力形成全市审计系统上下联动、业务协同、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审计信息化整体协调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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