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6-12-1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审计局 审核:审计局 字号:[ ]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的关键时期,是实现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湖北审计工作转型升级、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机遇期。为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推进我省审计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湖北省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结合湖北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审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
  按照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水平相匹配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在服务国家治理上实现新跨越。围绕中心、把握全局的能力显著提升,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建设性显著增强,审计履职尽责更加到位,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完善审计制度,在审计管理上实现新跨越。审计管理方式更加优化,审计资源整合配置更加高效,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系统人财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构建“一体化”现代综合审计模式,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
  ——推进审计全覆盖,在拓展宏观监督职能上实现新跨越。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有重点、有深度、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使审计监督对象更加完整、审计监督内容更加宏观、审计监督成效更加显著,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在探索审计工作新路子上实现新跨越。审计技术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信息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大数据技术、数字化管理、智慧型审计迈上新台阶,实现审计工作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把计算机审计技术转化为现实审计生产力,审计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优秀审计项目、信息宣传、理论研究成果、审计创新成果等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在全面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和职业化素质上实现新跨越。审计队伍素质持续提高,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审计队伍结构得到优化,高端骨干人才比例大幅上升。到2020年,全省审计机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0%以上,中高级技术资格占比达到60%以上,计算机审计中级资格占比达到30%以上,能承担重大项目主审占比达到50%以上,建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结构合理、团结和谐的审计铁军,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树立政策审计常态化思维,紧紧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五个抓手”,把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及宏观调控部署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持续跟踪审计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
  ——重点关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国家和湖北省重大发展战略,始终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统筹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中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审计力度,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改革发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要促进总结完善,推动形成新的制度机制;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审计“倒逼”各项政策措施的完善,保障改革协调推进。
  ——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以及重大失职渎职、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纪违法等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
  ——探索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规范、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强对扶贫、“三农”、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教育、医疗、救灾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确保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地生根,推进共享发展。
  ——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监督检查脱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促进提高扶贫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实现全省59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任务。
  ——涉农资金和项目审计。密切关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耕地保护及轮作休耕、提高农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源利用等方面情况,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社保资金审计。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投资运营情况审计,揭示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资金、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项目的审计力度,推动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审计,推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
  ——科教文卫领域审计。围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对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对重点资金实施动态跟踪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反映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重大突发公共事项审计。加强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有关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防风险、增效益、促改革为目标,依法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审计监督,关注金融领域新业务、新市场、新动向,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推动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
  ——认真完成审计署授权和统一组织的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关注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反映金融服务、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中的新情况,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
  ——开展对地方银行和担保公司等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大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关注其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情况,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突出关注金融风险,跟踪反映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发展、跨境资本流动趋势及相关监管情况,严肃查处债券市场和资本市场中的利益输送、非法集资和诈骗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防止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
  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依法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全面审计,推动绿色发展。
  ——土地资金项目审计。加强对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资金项目情况的审计,揭露和查处违规出让土地、浪费耕地资源、土地出让金流失等问题,促进严格保护耕地、土地依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节能减排资金和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审计。加强对节能减排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节能减排政策履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新能源建设等情况的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履行节能减排责任与义务。
  ——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加强对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固体废弃物、核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情况,环境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促进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情况审计。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综合整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以促进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保障国家利益为目标,坚持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加大对利用外资、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服务“走出去”战略,推进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根据审计署授权,积极推进涉及环境、民生和可持续发展等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推进公证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防范履约风险。
  ——加强对利用外资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对利用外资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外商直接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了解我省利用外资的基本情况,调查评估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促进提高外资利用综合优势,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围绕政府外债管理情况及涉外相关经济事项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完善外债管理体制,防范政府偿债风险。
  ——探索对我省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投资及境外分支机构的审计,强化管理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境外国有资产安全。
  十三、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努力探索和把握审计管理工作规律,狠抓审计基础建设,全方位推进审计管理数字化转型,实现审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加强审计计划统计管理。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运用数字化平台和技术,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十三五”期间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科学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提升审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注重审计统计分析质量,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依据。
  ——加强审计资源管理。大力推广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审计项目组织模式,依托全省审计工作指挥平台,对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灵活运用大兵团、多兵种、协同化等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实现全省审计“一盘棋”。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审计资源状况,选择符合实际、管用、高效的审计组织方式,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进一步整合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取长补短,优化组合,合理利用,全面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格局。除涉密项目外,根据需要购买社会服务,并制定完善相应管理办法。
  ——加强审计成果管理。严格落实审计情况互通互用、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审计信息共享平台,畅通审计情况共享渠道。建立审计成果“二次开发”制度,加强审计成果的深度挖掘,增加成果的附加值,实现审计成果效益最大化。采取信息专报、审计报告等不同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以及被审计单位等上报、交流、反馈审计成果,着力推进审计成果在各个层面和领域中广泛利用。
  ——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审计公文管理,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审计档案、保密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机关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财务公开;深化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审计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创建平安和谐机关。
  ——加强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快现代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步伐。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促进社会审计机构公正执业,提高业务质量。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全省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大的政绩、第一位的工作抓实抓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台账制度,层层分工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机关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好审计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组织制度,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级党组织每年开展1次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完善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管理,更好地发挥其在审计现场的监督、保障和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抓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执行。全面实行审计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力度。完善审计机关廉政教育制度,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加强审计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风险防控体系作用,实现科技防控全覆盖。从严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统筹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系统整体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通过思路引导、业务领导、工作指导,推进地方审计机关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和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全省审计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加强全省审计业务工作的统筹规划,探索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业务领导的新模式,在目标任务、审计重点、监督方向、审计形式等方面主动指导、重心前移。完善厅领导对地方联系点制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广新经验。每年根据当前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研究提出审计业务工作指导意见,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机关建设指导。牢固树立全省审计“一盘棋”思想,把地方审计机关的各项基础建设纳入到自身建设和系统建设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大数据审计总体规划和应用的指导,不断完善大数据审计平台建设,提升大数据技术运用水平。协调地方审计机关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组织并推动地方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根据基层审计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加强对基层审计人才培养的指导,培养审计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政策制度上给予指导,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完善统筹考核机制。针对统筹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统筹全省审计工作发展意见,细化统筹的具体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工作目标管控力度,科学设置年度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年度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统筹工作分析评估,加强对统筹发展的作法、质量和效果的评价,不断改进和完善统筹工作。
  ——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为核心,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对下一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领导。以考察环节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优化内部组织结构,促进全省范围内审计人员有序流动,使地方审计机关力量分布和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完善经费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将审计工作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充分保障各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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