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虽“微”,却是承载农民获得感、支撑乡村振兴的“基石”。它们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修补着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在改善民生福祉、激活乡村经济、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财政资金、应对风险挑战等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笔者结合近年来审计实践,浅谈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与短板,供读者参考。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前期谋划不科学。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存在两大系统性缺陷,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和资源浪费。一是项目规划未贯彻“共同缔造”核心理念,群众参与度低,如某地2022年投资近300万元建设游客中心,建设项目不符合民众实际需求导致闲置浪费。二是规划选址触碰耕地红线,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近些年发生多起因建设农村小型建设项目乱占耕地,产生了“非粮化”“非农化”等问题。如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十余亩建设文化活动广场,该违法占地草坪被铲除后土壤板结严重,无法耕种。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三大管理漏洞,严重损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村级工程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引入充分竞争机制,“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走样。如某村委会未履行“四议两公开”法定程序,指定某公司承担美丽乡村项目关键环节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任务。二是项目发包环节监管缺位,直接指定承接主体、违规转包问题突出。如某镇通过党委会违规决议,直接指定镇级合作公司承接村级工程,审查发现2022年至2023年期间,该公司将承建的多个村级项目违规转包给个人。三是工程质量管控缺位,存在工程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如某村组道路工程2022年初竣工验收,当年因路面开裂、破损等问题追加维修资金,造成财政资金二次投入。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三大资金管理漏洞,侵蚀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凭证合规性不足,“白条入账”、以收据替代发票、支出缺乏附件等现象普遍存在。如某村对专项种植资金长期采用“口袋账”模式核算;某村种养专业合作社2021至2023年财务凭证中累计发现非正规票据111张,金额近50万元。二是资金支付路径异化,易增腐败风险。具体表现为村干部以个人账户收付集体资金规避对公账户监管、拆分支付或“化整为零”、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过桥”支付等。三是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随意扩大项目支出范围、资金损失等现象。如某村2022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让施工方将与项目建设无关的菊花(盆栽)计入工程量清单中报销。。
(四)建成项目收益不高。农村集体产业项目运营存在两大结构性矛盾,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风险评估体系缺失。如某村在未开展区域供需调研的情况下,投资400多万元建设钢构厂房和冷库,未能充分使用,资产闲置率高达70%以上,投资回报率不足1%。二是重建设轻管护问题突出,产权移交与管护责任悬空,存在建成资产未入账和对经营性资产缺乏后续管护等现象。在涉农审计项目抽查中发现,6个村在收到总金额300多万元移民后扶产业发展资产后未登记入账,导致集体资产脱离监管存在流失风险。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镇村项目布局缺乏统筹规划。村级项目实施,主要以村级申报、镇级审批、县级备案形式为主。项目规划时期由于政绩观的错位失衡,一些领导干部将工作重心放在打造“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上,追求短期效应。对于产业项目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导致项目选址分散,形成“小而散”的格局,难以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且各村级产业各自为政,未形成区域产业链条,产业加工项目同质化现象较多,产品质量要求不统一,难以形成地域品牌。
(二)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制度建设方面,2021年省政府出台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目的是为了简政放权,对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下项目在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面未分类分档进行规范。有的地方未及时出台相关细则细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在审批流程、招标采购、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造成村级工程监管不够规范,部分村干部通过拆分项目规避监管。二是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部分乡镇纪委、农经站等机构人手有限,难以覆盖所有村级项目,导致部分项目缺乏有效监督。
(三)乡村人才队伍不足与结构失衡并存。一方面乡村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匮乏,部分村存在干部“老龄化”现象,对政策了解不全不透,决策思路保守,创新能力不足,难以适应乡村振兴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乡村人才结构失衡,缺乏实干型、技术型、管理型等人才,导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出现各种问题。
三、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科学完备的产业规划体系,做好产业发展的科学布局。一是县市区要科学规划引领乡村建设。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统筹乡村振兴与经济发展,做好产业、农村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推动乡村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二是因地制宜布局主导产业。立足资源禀赋,深入分析区位、交通、产业链、平台等要素,挖掘特色优势进行产业区域布局,规避同质化竞争。围绕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通过招商引资和企业培育,强化企业资源共享与协同,提升产业附加值与抗风险能力。三是完善设施配套优化环境。加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健全物流、人才等服务体系,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吸引优质企业集聚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县市区政府要根据2024年《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出台细化涵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全链条的规章制度。一是县级发改部门、乡镇政府加强项目建设审批,优先建设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如堰塘整治、乡村道路建设等。二是县级财政、农业等部门加强对未达到公开招标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采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防控廉政风险。三是县级住更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管,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不能走过场、搞形式,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
(三)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工程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级工程预决算、招投标、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整合内审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项目主管部门应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纳入内部审计等监督范畴,按年度、分类型组织专项审计或核查,重点关注招投标合规性、工程建设质量和预期效益实现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作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县级审计指导,提升监督效能。县市区审计部门要将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计统筹纳入涉农审计项目计划,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四)着力推进乡村人才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村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建立村级人才储备库,通过“传帮带”加速成长。探索挂职机制,有针对性派遣市县年轻干部到薄弱村、特色村挂职,推动强村与弱村之间人才流动,促进经验互补,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农业产业特色和农村发展实际,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