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审计局四举措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6-27 信息来源:曾都区审计局 编辑:随州市审计局 审核:杨文明 字号:[ 大 中 小 ]

今年来,随州市曾都区审计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细则》等规定,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科学制定审计计划,推动审计全覆盖。该局根据审计工作实际和干部监督的需要,会同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实行“三个必审”。一是组织调整主要干部离任的地方和部门必审。二是加大对“权力相对集中、使用财政资金较多、自由裁量权较大”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对各镇办事处、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城投、教育、财政、人社等单位除离任必审之外实行每年轮流审,三年内必审一次。三是通过信访举报、巡察、督察等途径掌握问题较多的不论单位大小或有无干部调整都必审。按照此原则列出初步被审计对象名单提交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审定。

二、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严格质量管理。一是认真召开审计进点会。根据被审计单位大小、职责轻重,提请区纪委、区组织部等相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审计进点会。会上,区纪委、区组织部等相关参会人员从严肃审计纪律和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两个方面提出有关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负责同志作表态性讲话。二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做好审计准备。采集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及业务电子数据,通过排序、筛选、查找、汇总、分析等方式检索出审计疑点和线索,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将计算机审计分析情况作为方案附件和审计重点核实内容。三是适时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现场审计情况。会议由审计组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法规科对项目进行初步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会议研究确定审计报告反映的内容和对问题处理的初步结论。

三、依法履行审计职能,扩大审计范围。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从审计对象的实际出发,兼顾普遍性和特殊性,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债权债务管理、本级预算执行管理和下属单位或平台公司延伸审计等方面,以及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包括的政府性债务举借和重大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责任抓落实。在审计过程中,实行边审计,边整改。审计完成后对被审单位出具审计结果报告,为区组织部、区委选拔干部和追责问责提供决策依据,对审计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汇总列出审计要情,对相关责任领导专题汇报,进一步促进规范制度和管理,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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