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纪小课堂①丨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要牢记!

发布日期:2023-09-25 信息来源:随州市审计局 编辑:随州市审计局 审核:审计局 字号:[ ]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第一条: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级审计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审计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


要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敢于较真碰硬,把每个审计项目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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