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等法律规章要求,现公布《随州市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及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结合审计法定职能,做到“三个强化”,认真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了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审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审计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办法,确保该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为了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局针对审核调整后的审计机关行政权力,修订了《随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细化了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强化了信息公开的组织和领导,硬化了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考核,为优质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监督考核,精细化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修订完善《随州市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细化考评,增强该项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着眼于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因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造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以此推动全市审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工作创新,优质化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市审计厅门户网站建设,着力在两个方面探索创新,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方面升级网站数据库,确保网站运行更加安全、信息更新更加及时、网页浏览更加顺畅,另一方面全程实现在线访谈图文、视频直播,提升了在线访谈的质效,进一步扩大了审计的社会影响。
二、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审计署网站、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及相关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审计信息210条,其中,本部门机构职能、行政职权、预决算、工作动态类信息20条,审计机关业务工作类信息160条,综合类信息30条。
(一)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公开清理后的《随州市审计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时,公开了审计处理、复查复核、移送处理等审计监督9类行政权力流程图,确保尽早实现审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于10月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开审计信息。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稳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分别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相关审计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促进提高被审计单位公开信息的质量。
充分发挥审计职能,高度关注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信息公开重点事项,将相关事项与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相结合,通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性收支管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审计,揭露了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促进提高了相关项目和资金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及收费情况。去年我局未受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审计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其他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少数单位和个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现象;各地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公开内容不全、程序不够规范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抓好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办法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