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及建议

发布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曾都区审计局 编辑:随州市审计局 审核:审计局 字号:[ ]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生产生活等带来了严重影响,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较大阻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在此思想指导下,如何克服困难,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目标成了当下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新冠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一)项目延期、种植过季,原有脱贫计划被打乱。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帮扶工作计划更是早早就布置好,然而突发疫情扰乱了一切。一是扶贫项目被搁置。一些计划好的建虾池、鱼池、牛圈、羊圈、蜂房、苗圃基地等项目都没有如期开工建设,再加上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农户的积极性被挫伤,许多计划好的项目只能被搁置。二是养殖户不同程度减少。曾都区各镇、村计划开展养殖业的农户,至今未买到猪仔、鸡苗、牛、羊(已推迟一个季度)。前期是因为疫情管控不能出去,现阶段则是因为市场价格昂贵。例如猪仔,高的价格达到60元一斤,最低的也是40元一斤,买一只猪仔的成本在2000元-3000元之间,而往年成猪价格也只卖到3000元左右,因成本太大,农户不敢冒险购进,养殖户减少。三是错过种植季节。部分种植户因无法如期进行春耕、春栽,导致播种过季。如种植袋料香菇,正常情况下是过完年就要开始装袋灭菌、接种发菌等,但因疫情影响,农户从3月下旬才开始培植,受季节和温度限制,影响到香菇的成长和正常收入,部分农户因此放弃种植。

(二)贫困户务工难度加大,各方面收入下降。疫情发生后各地各部门采取联防联控,减少人员出行流动,在控制疫情的同时,也对贫困户增收与改善生活质量形成了冲击。一是在劳务收入方面。部分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疫情影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连续三个月无收入(也许还将延期)。在目前各省解封情况下,湖北人外出务工也同样受到影响(北京禁止湖北人入城、深圳、江苏等一些城市的镇、村居委会不接收湖北人),工作难度加大,劳动创收艰难。二是在农副产品收入方面。各类市场关闭、各类景区无人,人员不流动直接影响消费,一些乡村的农副产品卖不出去,影响贫困户收入。三是在扶贫产业方面。部分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扶贫车间等带动型岗位处于停工状态;部分经营的农家乐、小商铺不能正常经营,无法实现就近就业和持续增加收入。

(三)致贫不利因素叠加,脱贫难度和返贫问题增大。疫情的发生主要从健康和收入两方面对群众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而这些方面直接导致部分“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脆弱的贫困户生活质量下降。一是不能如期脱贫。到目前为止尚未脱贫的贫困户基本生活困难较大,致贫原因较难解决,而此次疫情无疑雪上加霜,导致扶贫工作更加难做,部分群众脱贫难度增大。二是诱发新的贫困。对一些生活基础并不牢固、家底子薄弱的农户来说,可能重新回到贫困线以下,诱发新增贫困人口数量上升的风险。三是返贫问题增加。部分已脱贫的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偏弱,刚刚有所改善的生活条件又恢复原状,存在返贫的潜在可能。

(四)扶贫成本上升,帮扶机制落实困难。疫情导致部分帮扶措施无法有力实施,由于工厂停产、项目延期、务工推迟等情况,使一些重要扶贫措施,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等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增加帮扶成本,拉低帮扶效益。同时还有一些目前尚难预计的隐性问题,增加了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整体难度。

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帮扶群体和路线。精准摸排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脱贫困难的贫困人口等,充分考虑此次疫情对各类群体影响的不同重点,以户为单位,精确到人,明确工作路线,因户因人实施精准帮扶。

(二)进一步提高精准帮扶措施力度。针对贫困群众实际情况,坚持一户一策、全面扶持,打通精准脱贫“最后一公里”。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要围绕扶贫项目建设目标,定人定点,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育医疗配套设施等项目复工开工。同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促使尽快发挥项目效益,切实改善群众生活。二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培育壮大扶贫产业,通过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让更多贫困户分享产业扶贫红利。三是扶持农民工创业和支持返乡创业。落实湖北省出台的《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平台、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给创业农民工真金白银支持,持续对返乡创业者在建设用地、用工、管理服务等方面提供扶持,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同时对小额信贷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的,适当给予延长还款期限。

(三)进一步拓展贫困群众收入渠道。积极鼓励引导贫困户迅速恢复生产,千方百计因地制宜,劳动创收,将损失弥补起来。一是规范养殖市场。相关部门要严控猪仔、鸡仔、牛羊和饲料价格,让农户买得起、养得起,鼓励自主发展养殖,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养殖业,强化生物风险防控。二是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农户抢耕抢种,播种适宜现阶段生长的农作物,同时组织做好各类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三是促进贫困群众尽快就业。加大对贫困群众就业保障工作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给予优惠补贴;加强与省内外劳务输入地的衔接沟通,掌握用工需求,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尽快返岗工作,有活干、有钱赚,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四是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主动对接当地大型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帮助解决扶贫产品、农产品“卖难”问题。同时加大扶贫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项目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支持,对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村农产品的新型经营主体等给予补贴。

(四)进一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议根据各地区现实情况酌情考虑增加财力和人力支持,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对贫困群众和“贫困线”边缘群众的就业保障工作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及时足量下拨项目资金,解决村集体产业发展和贫困户的自主产业发展问题。二是开辟更多就业岗位。依托公益性岗位、重点产业、企业用工、农业合作社等载体,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三是加强“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的扶持。财政部门要出台相关文件促进“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区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同时加强就业信息化服务、贫困群众技能培训等扶持力度。四是实现应保尽保。对贫困老人户、重病户、重残户等特殊贫困群体,统筹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政策,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朱忠保 石倩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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