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县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针对“屡审屡犯”的情况,除“边审边查”和“边审边改”之外,积极推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促使审计整改落实落地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及时做好口头汇报。该县审计局不定期向人大分管领导进行口头汇报,让相关领导了解每个审计项目的详细整改情况。结合日常审计项目实际问题,采用“一事一报”的方式将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和审计整改结果及时向人大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在人大的监督威慑下做到边审边改,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收到完全整改的报告。
二是定期进行书面报告。在向县人大常委会回复当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时间节点,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书面反映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如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后,集中搜集整理一批影响面大、整改困难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上级领导关注度高的问题,写成书面材料向县人大申请“打捆”整改。
三是积极推行审计公告。以审计公告的形式,通过县政府和审计局网站等媒体将审计查出问题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把没有整改到位的审计报告,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首先在媒体中检验审计结果的“三公”性,然后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上门回防,采取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查证问题存在的原因,征询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县人大落实整改。
四是安排专班督办整改。指定县审计局牵头组成审计问题整改专班,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办。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审计整改专班督办会,明确责任,压实督办力度,并在县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期间,指定县审计局组成配合专班,全程负责督办期间的问题线索提供,审计报告打印、复印,整改问题筛查、销号,资资产金收缴、处罚、归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